2023年9月5日,联合国国际公约《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在京签约,来自34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参加签约仪式。该公约是海商领域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联合国公约,主要是为了解决船舶司法出售的跨境效力问题,填补了目前的国际立法空白。
《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签约仪式
作为船舶拍卖平台和航运服务机构代表,浙江船舶交易市场旗下“拍船网”应邀出席《北京公约》签字仪式和研讨会,并与研究机构、金融、律师等业界代表共同交流研讨。为此,凤凰网宁波邀请“拍船网”首席分析师王琪俊,对《北京公约》签署的相关情况进行介绍和解答,希望能为航运企业和船舶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和参考。
浙江船舶交易市场所属“拍船网”参加《北京公约》签约仪式及研讨会
凤凰网宁波:请简单介绍一下《北京公约》的由来和意义?
王琪俊:2007年,中国海商法协会在国际海事组织最初提出《北京公约》动议,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历时四年研究起草,经联合国大会于2022年12月审议通过,并确定于2023年9月5日在北京举行《北京公约》签字仪式。《北京公约》全文共23条,要规定了船舶司法出售具有国际效力的条件、司法出售前发送船舶司法出售通知的义务、司法出售国法院签发司法出售证书的条件及内容、船舶登记机关在公约下的主要义务、撤销或中止船舶司法出售的管辖权以及否定船舶司法出售效力的法定情等。
《北京公约》的落地解决了船舶司法出售跨境承认问题,填补了这个领域内的国际规则的空白,有利于降低船舶司法出售的交易成本,确保了船舶所有权等一系列权利的稳定性,并且在便利船舶交易,推动航运发展,繁荣全球贸易等方面将会发挥积极的作用。这可以说既是对海商领域国际规则的重要贡献,也是践行真正多边主义的实践硕果。
凤凰网宁波:请介绍一下《北京公约》签约现场的情况。
王琪俊:9月5日,签约仪式在2023年服贸会上举办,包括中国、瑞士、新加坡、沙特阿拉伯、利比里亚、洪都拉斯等在内的15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公约的首批签约方。该公约此后将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开放供各国签署。
对《北京公约》的签约,“拍船网”认为,全球货物贸易中海运占比90%,在司法出售船舶中,国际航行船舶占据一定比例,《北京公约》的签署确保了船舶所有权的稳定性,填补了国际规则空白,有利于提高船舶司法出售成功率,也有利于推动船舶交易服务以及如船舶融资等配套服务的发展。
凤凰网宁波:“拍船网”作为本次船舶拍卖平台的代表,能谈一谈关于船舶司法拍卖的发展情况吗?
王琪俊:中国是海运大国,到今年7月份,中国船东持有的船队规模达到了2.5亿总吨,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船东国。今年前7个月,中国的三大造船业的指标也就是照常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都位居世界第一。中国还是船舶司法出售大国。从1984年到2023年上半年,我国海事法院共拍卖各类船舶2705艘,其中外籍船舶213艘,涉及4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8年起至今,拍卖外轮总成交额将近9亿元人民币,是世界上法院扣押和拍卖船舶数量较多的国家。
“拍船网”从2014年正式上线开始,就参与船舶司法出售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协助海事法院通过线上平台公开拍卖司法船舶等,利用专业能力和客户资源优势,提高拍卖成交率。据统计,2014年至今,“拍船网”成交拍卖船舶近800艘次,成交金额近80亿元,项目成交率近80%。
同时,“拍船网”根据船舶拍卖市场发展情况,于2020年编制发布了国内首部《船舶拍卖市场白皮书》。《船舶拍卖市场白皮书》明确指出:不同于大众消费类商品,船舶作为“动产”又兼具“不动产”特点,交易过程牵涉大额资金划转、船况技术评定、船舶实体交割、相关证照登记以及法律条款约定等等专业领域,因此船舶拍卖对平台综合能力的要求也不断提高。
《2019船舶拍卖市场白皮书》部分截图
凤凰网宁波:船舶拍卖对平台来说,需要具备哪些能力呢?
王琪俊:综合航运服务能力的提升将成为船舶拍卖平台发展的一个趋势,船舶拍卖平台必须至少具备以下4个方面的能力:一、平台信息公开能力,包括拍卖信息公开程度,以及针对特定客户群体的传播能力;二、平台专业能力,需要在船舶技术规范,相关证照,合同条款等多方面具备操作经验;三、平台处置效率,船舶交易过程较长,航运市场波动大,快速高效处置项目能为参拍方带来更多主动权;四、平台延伸服务能力,航运业产业链较长,涉及包括金融、保险、评估、以及市场分析、咨询等高端航运服务。
“拍船网”首席分析师王琪俊
王琪俊:
浙江船舶交易市场所属“拍船网”首席分析师,具有16年航运市场从业经历,先后在船舶进出口、船舶经纪、交易和信息部门中任职。作为行业分析师,多次接受央视财经频道采访解读航运市场。2011年参与编制发布的中国船舶交易价格指数SSPI,获得交通运输部信息化优秀项目、中国十大商品价格指数。目前专注于船舶拍卖市场及航运市场的大数据及趋势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