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国内大药企摊上事儿了……涉及金额13亿!

来源:中国经营报

“某头部药企与服务平台合作虚开发票13.51亿元”的消息近日在网络流传。经《中国经营报》记者核实,上述信息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一份虚开发票案件判决书。

该判决书披露的令人震惊的核心内容是:“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期间,巢湖医统天下健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湖医统天下’)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向齐鲁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制药’)及其关联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13925份,价税合计13.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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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案件判决书。中国裁判文书网/图)

该判决书全称为赵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一审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作出日期是2024年9月13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发布日期是2024年12月3日。

就接受虚开发票13.51亿元的事项,记者联系了齐鲁制药方面进行求证,不过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这份判决书披露了巢湖医统天下为齐鲁制药虚开发票13.51亿元案件的大概。

医统天下网站原本为一个医药B2B第三方平台,即为上游的医药工业企业和中游的医疗医药机构提供药品和器械交易服务的第三方平台。北京医统天下公司成立于2014年,冯某欣为北京医统天下创始人和主要负责人。

2018年8月,冯某欣(已判决)利用齐鲁制药有套取资金用于账外支出及其他目的的需求,在巢湖市注册成立巢湖医统天下,与齐鲁制药达成合作协议。

据判决书,齐鲁制药按照巢湖医统天下安排提供徐红蕊、束永进等300余名员工的身份信息,在巢湖医统天下的协助下,于巢湖市成立多家个体工商户并开设银行账户,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公章均由巢湖医统天下统一保管、使用。

之后,齐鲁制药在没有接受任何药品推广服务和药品交易的情况下,根据自身账外资金需求,按月通过邮件将对应资金需求的开票信息、资金回流账户等内容发送至巢湖医统天下运营部,运营部将信息上传至巢湖医统天下信息平台,生成结算单。

巢湖医统天下按照结算单,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齐鲁制药及其关联的山东万润医药、合肥永吉医药、上海麦卡森医药、长春欣盛医药等公司。

据了解,这4家公司均为齐鲁制药全资子公司。其中,山东万润医药已于2024年10月18日被注销,长春欣盛医药已于2020年9月被注销。

同时,巢湖医统天下先后委托巢湖鑫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和巢湖胜德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上述个体工商户,按照结算单金额9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巢湖医统天下。

齐鲁制药及其关联公司收到发票后按照结算单金额转账至巢湖医统天下,巢湖医统天下再按照结算单金额的91%,转账至齐鲁制药各省事业部实际掌控的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中,完成资金回流。

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期间,巢湖医统天下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向齐鲁制药及其关联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13925份,金额共计12.75亿元,税额共计7648万元,价税合计13.51亿元。

据记者了解,空壳公司为医药企业虚开发票的案例并不少见,许多被曝光的案例中空壳公司收取的费用一般是6%,巢湖医统天下收取齐鲁制药的开票费用高于一般水平。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的实际用途一般是给医药代理商以及医务人员的灰色费用。这些费用最终会转嫁到虚高的药价上,最终由医保基金和患者买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有四种: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个人犯罪的,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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