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排便不自由,被鼓励相互举报,印证福柯的监狱理论

这两天,一篇媒体报道《便秘的中学生,和被忽视的如厕自由》刷了屏。跟报道一样触目惊心的是充满共鸣的评论区——

有人说:“我家孩子从幼儿园起到目前小学,大号从来都回家上,不在学校里上,说是上课期间去大号会被扣积分,真是糟糕透了的教育。”

有人说:“小学一年级的孩子不敢喝水,怕上课想上厕所。”

有人说:“太真实了。一直到大学都仍然存在便意来袭的恐惧。如果在上厕所中途,一听见上课铃就开始心慌。腹痛胀气的毛病到大三也没好。”

有人说:“很真实,20年前上高中也是这样,一有便意便去厕所,蹲位不足,大部分人都便秘,有时排队半小时以上,最后都是周末放假回家才上个大号,肚子都是硬的。”

有人说:“我高四复读那边得了痔疮,便秘,2010和2011年,当时看到血,感觉天都塌了,三个月回家一次的留守住宿学生,不知道怎么坚持下来的。还好复读考上了交通大学,但是感觉那会一层楼五百多学生,只有六七个蹲位,离大谱,还有初中时候三千多学生,只有二三十蹲位,滚动的蛆虫,像小溪水一样翻滚,爬在去往厕所的路上。还记得高一下学期距离厕所比较近,学习的课桌上居然有蛆虫,难以置信。”

有人说:“我姑娘初中,课间经常没有时间上厕所,生理期也是,卫生巾一早上或一下午不换,说老师老占课间休息时间,没有时间及时换,也不敢给老师说,上个月都查出妇科疾病了。”

有评论文章称“学生排便不自由,是全社会的耻辱”,这话当然对,但更大的问题在于,这样的耻辱太多了点。

昨天还看到一个新闻,湖南省高院通报了一起校园纠纷案例——

某中学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并鼓励学生举报。学生宋某从同学周某书包里搜出平板电脑和手机交给老师,老师奖励宋某一瓶牛奶。周某回到教室后发现此事,将宋某打伤。经鉴定,宋某属轻伤二级。因周某在案发时未满十六周岁,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宋某于是起诉,要求周某、周某监护人和所在中学承担侵权责任。

作为样板案例,法院的判罚还是相当不错的。打伤人的周某当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宋某擅自从同学书包中取走他人物品,也需承担责任,至于鼓励学生之间互相检举的学校,同样要承担部分责任。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周某承担50%,学校30%,原告宋某自行承担20%。

湖南高院认为,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规定,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隐私权等基本权利。学校为落实禁止携带电子产品的校规,鼓励学生相互监督举报,造成了缺乏边界、鼓励检举的环境,导致同学之间相互防备、猜忌。

这个判决和观念当然很不错,但熟悉社会的人都知道,它并不具备普遍性。评论区就有不少二极管表示不满,来一句“这样判决,以后都不敢举报犯罪分子了”。至于学校,鼓励学生相互举报一点也不少见,我三十多年前上学时就是如此,它甚至是许多老一辈教师引以为豪的“教学手段”。

对违法行为的举报,是公民应有之义。可是,任何一个社会,如果漠视法治,鼓励民众之间互相举报,都将陷入黑暗。

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监视举报系统,应属冷战时期的前东德。柏林墙倒塌后,前东德各地的秘密警察机构(斯塔西)都忙于销毁秘密档案,但德国人展开了一场抢救大行动。

1991年,统一后的的德国成立了“前东德国安档案联邦管理局”,开始对斯塔西档案进行复原与整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处理冷战时期秘密档案的国家机构。复原记录显示,除了斯塔西的专职人员外,大量公民被迫成为“非正式合作者”,无数私下言行被记录和上交,操作者都是其亲友。而且,斯塔西的监控并不仅仅局限于政治言论层面,在恢复的资料档案中,男女间亲昵的话语,一个家庭一周倒几次垃圾,在超市里买了哪种味道的香肠,都成为了斯塔西的监控范围。为什么要记录这些?斯塔西工作人员说这些都可以成为线索,比如男女间的亲昵话语,平时看起来没什么,但当东德政府想整治某人时,就可以成为作风问题的罪证。至于饮食等生活习惯,也可以成为审讯当中的突破口。

在两德统一后,许多前东德家庭和人际关系网络都出现危机,夫妻关系、父子关系、亲戚关系、朋友关系,在斯塔西档案面前简直不堪一击。平时所说的话,可能被枕边人记录并举报,在家庭聚会里的牢骚,可能被儿子呈递给当地的斯塔西,最好的朋友,可能就是监视了你十几二十年的人……如果不是柏林墙的倒塌,也许你一辈子也不会知道亲友曾经出卖过你。

几十年前,中国人也曾经历过相互举报的岁月。家里偷偷杀了一只鸡,会被举报“走修正主义路线”,家里有海外亲戚,会被举报为间谍,吃饭时发几句牢骚可能就会被邻居甚至亲人举报……最后的结果,就是一个个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浩劫。

很可惜的是,多年后的今天,那些突破法治底线、侵犯他人权利的举报,仍然被许多人将之与“合法举报犯罪”混为一谈。

从“排便不自由”到“鼓励学生互相举报”,有人都在慨叹“教育出了问题”,继而认为“教师系统有坏人”“教育系统要整顿”。我特别反感这种挑软柿子捏的论调,因为问题并不是出在教育本身,教育仅仅是社会整体价值观的呈现。但在现实中,总有人或愚蠢或鸡贼地将矛头对准在公权力领域处于末端的教育。

比如说起学生攀比,就有人说学校没管好孩子,可是,如果父母乃至社会上大多数人都觉得升官发财最重要,有钱人说什么都有道理,有权力就能做人上人,那么孩子必然会陷入这种物质比较当中。

问题的根源从不在教育本身,而是社会需要教育来对人们进行规训。这些年来,衡水、毛坦厂等超级中学以强大的985、211升学率闻名,但背后是对学生的极度摧残。精确到秒的时间控制、在饭堂打饭时也在集体背书的压抑、疯狂喊口号的洗脑、对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带来的都是永久性伤害。他们已经很难回复正常人的状态,但也恰恰是这些人,继续考公考编,带着病态心理“上岸”。

我的朋友倩烨曾说,她刚刚去美国读书时,发现学生上课竟然可以自由出入去厕所,完全不用举手请示老师。作为小镇做题家的她一度为此震惊,觉得太没有规矩了,但后来就明白,这只是人的基本权利,而自己中小学时被规训的记忆根深蒂固。

记得儿子小学时,我早上送他上学,经常在停车场听到其他家长对孩子的叮嘱,除了“听老师话”“上课专心”“中午好好睡觉”之外,还时而听到“别喝太多水,搞到上课时想去厕所”。

这其实是中国父母、老人的常态思维,当孩子面对类似的困局时,他们第一时间选择让孩子“守规矩”,以“适应社会”。在中国家庭里,“在学校要遵守规矩,再不合理你也要遵守”是极其常见的说法,社会当然需要规矩,但一代代人毫无底线地选择适应那些不合理的规矩,社会必然堕落,“排便不自由”的社会耻辱,也就必然发生。这不是孩子的耻辱,而是大人的耻辱——父母和老人得有多么卑贱,才会主动参与到限制孩子的排便自由中。

成年人参与到摧残孩子的合谋中(许多人自我辩护为“被迫”),早已是社会的常态。对排便的限制、对举报的鼓励,都不过是这个合谋体系的小小一环。

在排便不自由报道的评论区里,很多人慨叹学校如监狱,其实社会体系的监狱化,正是福柯理论中的重要一环。

20世纪后半叶,监狱及其规则在西方社会经历了不同的革新。培训机构、治疗中心、缓刑等各种新的治理机构和措施涌现,惩罚措施从封闭的监狱走向社会,它们甚至可以体现在强调罚金和吊销驾照等惩罚措施上。

作为现代社会的一部分,这些机构和措施,人们早已非常熟悉。而在福柯看来,这种转变并不意味着监狱和惩罚机构的取消,而是监视及其权力向整个社会的扩散。正如他在《监狱的“替代方案”》中所写的那样:其“作用的对象将不仅仅是被关在牢房里或被锁在监狱里的个人,而也将扩散到表面上看起来自由的个人生活”。

更重要的是,当权力不再依赖监狱,定义犯法者的权力也从监狱走向外部社会。尤其是在电子监控、数字追踪和算法无处不在的当下,这种定义的权力也更加值得重视。

可以说,监狱的“替代方案”是一种虚假的进步,它在实质上促成了监狱系统向墙外自由环境的不断扩张与普遍监控。它以反监狱的名义保留了监狱的功能性,并使多重权力机制在更大人口范围内实现社会控制成为可能。

英国功利主义思想家杰里米·边沁构想过一个“全景敞视”的圆形监视设施,它切断了犯人与旁边小房间其他犯人的联系,也只有监督者才会看得到所有犯人。这个监视设施让犯人必须时刻循规蹈矩,而且非常“轻便”。这个“发明”是要牺牲“自由公民的自由精神和活力”,换取“士兵式的机械训诫”,制造“一批人形的机器”。

福柯在边沁的这个发明中找到了最大的恐惧感,他认为,敞视式监狱主义可以实现对人们普遍持续的监视。在圆形监狱中,监视的权力是连续性的,训诫性的,没有个性特征的。任何人都可以操纵它,只要他处在正确的位置上,任何人都可能屈服于其机制。

1975年的《规训与惩罚》,是福柯对监狱、权力和规则探讨的成果。福柯在其中非常细致的比较了军队,监狱,医院和学校的异同,他认为纪律,规训,惩罚,矫正,是一整套权力的运作方式,它可以缺乏任何特定的对象而成立,它在军队,监狱,工厂,学校可以同样发挥效力。这种政治技术学推而广之,当它应用到整个社会时,就具备了一种不动声色的强制力。

如今的孩子们,就处于这样的强制力之下。它从不是教育系统自身的问题,甚至老师也只不过是被监视、控制和规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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