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四次排除延期清单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四次排除延期清单,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4号)中的79项商品,延长排除期限,自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12月25日,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附全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四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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