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山西长治市长子县殡葬服务中心招后勤及太平间门卫1名,用工性质是合同制,要求年龄30周岁。岗位工作内容是全天24小时坚守殡仪馆、公墓出入口,负责询问和登记进入人员身份,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引导办理业务人员遵守相关规定,以及制止不文明或违反规定的行为。岗位基本待遇是3300元一个月,绩效是200元一个月,按照年度发。招聘要求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闭卷,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招聘发布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觉得太卷了,一个安保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招聘还要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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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全天24小时坚守岗位,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公然漠视。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此岗位要求全天24小时在岗,明显超出了法定工作时间上限。长时间高强度工作,不仅严重损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还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是对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的极不负责。写出这样的招聘条件,是完全没把劳动法放在眼里,堪称是“任性的法盲”。
其次,年龄限制也站不住脚。门卫岗位要求30岁以下,毫无必要。从劳动法律角度,劳动者就业不因年龄受歧视,除了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以及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有劳动关系限制外,并无其他对普通岗位年龄的明确限制。这家殡葬服务中心凭什么画这条线?安保岗位本应更看重工作经验、责任心和应变能力,而非年龄。30岁以上的人,往往有着更丰富的生活阅历和更成熟的心态,在处理突发情况时可能更加得心应手。设置这样的年龄门槛,不仅将许多有能力的人拒之门外,也涉嫌就业歧视,违反了公平就业的原则。
招聘要求笔试专业基础知识,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一个后勤及门卫岗位,主要职责是询问登记、引导车辆和制止不文明行为,这些工作内容与所谓的专业基础知识有多大关联?通过简单面试和实操考核,难道不足以筛选出合适人选?设置笔试环节,不仅增加了招聘成本和求职者的负担,也显得十分形式主义,毫无实际意义。
这样“高标准严要求”的岗位,月薪居然只有3300元,绩效200元还是按年度发放,在当下物价水平和劳动强度下,这样的待遇难言优厚。结合其苛刻的招聘条件,更显失衡。
面对质疑,长子县殡葬服务中心将责任推给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又以“甲方要求”为由搪塞。然而,甲方的要求不能成为违反劳动法的借口。企业用工应在法律框架内,依据岗位实际需求,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无论是甲方还是乙方,都不能肆意践踏法律红线。
招聘是劳动者接触社会的第一步,也是体现社会公平的重要窗口,不能是“任性”的游戏,这种雷人的招聘,除了吸引眼球、引发争议外,没有任何积极意义。它暴露出一些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管理理念落后。劳动监察部门要主动出击,对涉嫌违法的招聘公告“亮红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提醒广大用人单位要摆正位置,记住招聘是为了选到合适的员工,而不是搞“行为艺术”;第三方机构更应守住底线,要有点法律常识,不能甲方说啥就干啥。当所有环节都依法行事,雷人招聘才会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