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教师退出编制,每年实行末位淘汰制?北京、宁波均称消息不实

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 姚赟

近日,有网友称,宁波、北京两地正式试点教师退出编制,每年实行末位淘汰制。10月19日下午,北京、宁波两地相关部门称此消息不实。宁波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记者,此前曾发布过关于教师退出机制的征求意见,但现在还没开始实施。

10月17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宁波、北京两地正式试点教师退出编制,每年实行末位淘汰制。”该帖子被多名网友转载。

19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浙江宁波市教育局,该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并未针对在编教师实施末位淘汰制,且他们也没有收到相关通知。

“我们去年公开发布过一个关于教师退出机制的征求意见通知,包括学校对老师进行考核打分,但现在还没开始实施。”该工作人员称,他没有收到关于“教师编制取消”的文件,据其了解,去年的《意见》不会影响大家报考教师编制。

随后,极目新闻记者以备考人员身份致电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工作人员称,“这个事情,我还不太清楚。”

据海报新闻此前报道,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回应此事称,目前没有推出相关政策,也没有官方的通知。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2022年11月11日,宁波市教育局曾发布关于征求《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退出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下称“《意见》”)的公告。《意见》第二章对退出渠道的种类进行了解释,有旷工、渎职、考核不合格、有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的教师,学校可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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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公告

2022年12月30日,宁波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公布2022年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通知》显示,针对《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实施办法》,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在市教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预计于2023年12月完成。

同年,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也曾明确提到:“建立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依法依规依程序撤销教师资格、清理退出教师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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