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7月28日至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锋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民政府市长吴晓东到会作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及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委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了《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草案)》,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了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20年度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市发改委、公安局、人防办及丽水开发区2020年决算草案报告;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丽水市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批准丽水市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当前全国上下都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传承和发扬伟大建党精神,对于做好人大工作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对于广大人大干部而言,赓续精神谱系、践行初心使命,必须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定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自信、涵养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追求。对于做好下步工作,会议要求,要统筹谋划。紧扣国情、省情、市情,紧跟市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共同富裕的具体要求,厘清履职思路、明确工作目标;要抓住重点。在工作中讲究方式方法,按基础工作、重点工作、亮点工作梳理,把握轻重缓急,注重精准发力;要创新方法。在抓常规中找特色,抓规范中求极致,不断激发人大工作活力;要借势借力。找到人大履职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契合点,形成合力、保持全力、推进工作。

会上,还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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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来源:丽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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