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该法的出台引发巨大关注。
在中航基金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凤凰“K说联盟”成员邓海清看来,很多人对《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和实施的意义存在明显低估。他指出,法律名称中“促进”二字很关键,这不仅是语义表述的差异,更是司法精神的体现。这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立了价值导向,在法律条文存在模糊地带或法官拥有自由裁量权的案件中,司法机关需秉持“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核心原则进行裁量。
邓海清同时也强调,需要避免将这部法律等同于“政策红利”进行解读,其核心价值在于为民营企业确立平等的司法地位,而非特殊优待。这部法律通过消除制度枷锁、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充分体现出国家支持民营经济的深层决心。
以下为凤凰网财经与邓海清的对话,有删减。
凤凰网财经:您对《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的感想是什么?
邓海清:我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很关注,这部法律标志着政府对民营经济从“政策性包容”向“法治化保障”的深刻转变。过去几十年,民营经济的发展更多依赖于红头文件和阶段性政策推动,本质上是一种“政策承诺”。比如上世纪80年代允许个体经济存在,90年代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宪法,主要是框架性的调整。但这次不同,它是首次以专门法律的形式,将“两个毫不动摇”上升为了法律规定。
这种转变的核心意义在于“确定性”。现在法律成为底线,任何政策出台前必须经过法律审查,如果违反《民营经济促进法》,责任主体可能直接面临违法追责。这种从“政策约束”到“法律约束”的跨越,相当于给民营企业家发了一张“护身符”,以前遇到不公平待遇只能找相关部门反映,现在可以直接用法律维权,这是质的区别。
凤凰网财经:在您看来,这部法律将从哪些方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邓海清:我认为优化会体现在三个层面。
第一是打破市场准入的隐形“玻璃门”。之前政策上一直在提“公平竞争”,但实际中,民营企业仍可能面临一些隐形门槛和选择性执法的现象。地方政府政策落实有时候取决于执法者的主观判断,而这部法律通过建立统一的法律审查机制,将从根本上约束政策制定和执行部门的行为。这种法律层面的约束将有效消除以往政策执行中的不确定性,法律压力会倒逼规则公平。
第二是缓解融资“老大难”的问题。过去在金融市场上,国有企业跟民营在融资成本上有差别, 有了这部法律,民企在融资上会消除很多不确定性。法律明确提出支持股权、应收账款等非传统资产担保融资,相当于给银行和金融机构“立规矩”,能通过法律形式推动更加公平的融资环境。
第三是对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有促进作用。中国民营经济过去靠制造业和出口崛起,但未来增长要靠科技突破。科技创新天然风险高、周期长,许多民企不敢投入,怕政策突变或者权益没有保障。这部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明确科技企业融资规则,实际上也是为创新“托底”。这种“制度性保障”比短期补贴更能激发企业的长期信心。
凤凰网财经:在这部法律中,您最关心哪些板块?
邓海清:我最关注金融和科技板块,这是由民营企业当前面临的现实挑战和转型需求所决定的。
在金融层面,民营企业普遍承受着融资环境不平等带来的压力,这种制度性障碍不仅显著推高经营成本,也导致一些企业因金融规则的不确定性陷入生存危机,典型表现为金融机构集中抽贷等非系统性风险。
从科技角度来看,过去许多民营制造业企业在进行金融融资时,往往以房地产、机械设备、厂房等实物资产作为担保。然而,科技型民营企业的融资,不太可能继续依赖这种实物担保的方式,而更多会转向知识产权等要素。在科技型民营企业发展与金融融资相结合的过程中,如何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命题。
凤凰网财经:在关税战背景下,这些条款的提出,有望从哪些方面增强民营企业韧性,助力中国企业更好的应对关税战挑战?
邓海清:正如经济学家克鲁格曼说的,“长期经济增长的密码,藏在制度质量里”,《民营经济促进法》本质是中国“制度性开放”的一环,它不仅是面向国内民营企业的,也是面向外资的。制度的确定性越强,国家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就越大。关税战下,美国搞“小院高墙”,制造全球供应链的不确定性,是一种破坏性竞争。而中国反其道行之,通过法治化提升自身确定性优势,正在构筑开放型的制度优势。
具体而言,法律对外释放两大信号,一是给国际资本“定心丸”。外资最怕政策朝令夕改,现在法律将民企保护固化为长期的法律制度,等于告诉外资,中国不会因短期压力牺牲规则。
二是给民营企业信心。在全球经贸变局背景下,民企不仅面临着经营难题,还遭遇未来转型的瓶颈与压力。此时《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在法律层面确认民营经济的地位,保障其在未来规则中的平等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强民营企业家转型的信心。
凤凰网财经:您提到了一些政策不确定性给民企带来的压力,这部法律将如何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不确定性问题?
邓海清:这部法律实际能起到的效果和面临的挑战,关键在于能否将法律精神和要求系统融入现有制度。比如,交易所制度、政府招商政策、税务财政规定等,消除以往存在的歧视性条款和双重标准。
法律的意义并不是直接赋予民营企业经济利益,而是确立其司法地位,强化在法律体系中的保护,减少模糊地带。同时,明确法律优先于政策,当民营企业遭遇政策歧视或不合理对待时,能够依据法律维权。过去政策与行政权处于同一层面,民营企业维权较为困难,现在,借助法律对抗行政,力量对比发生根本性改变,提升了民营企业的安全感。
此外,《民营经济促进法》也为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划定了红线。以往歧视民营企业可能被视为政治站位问题,现在则上升为违法行为,违法者面临法律制裁,这让违规成本大幅增加。
在执法方面,以往地方政府存在钓鱼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民营企业因缺乏明确法律条款支撑而处于弱势地位,如今法律的明确规定大幅压缩了执法模糊空间和自由裁量权。
在司法体系中,过去民营企业家案件需自身提起诉讼,司法机关才介入,且多从民法、经济法角度处理,现在《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专项法,司法援助机制得以完善,对执法部门形成更强约束,如果其行为不当,可以被认定为知法犯法,与以往民事纠纷处理情形有本质区别。
凤凰网财经:关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推出,您还有什么想格外强调的?
邓海清:很多人低估了这部法律的意义。《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关键价值体现在 “促进” 二字上。一方面,它致力于消除过去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打破阻碍民营经济前行的枷锁;另一方面,聚焦新质生产力领域,如科技企业融资等,也是制定政策措施增强民营企业发展的安全感与确定性。
相较于单纯的 “民营经济法” 这一中性表述,“民营经济促进法” 带有鲜明的积极导向,释放出国家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信号,明确体现了国家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