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履职“捣糨糊”?海曙开出全市首张罚单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域责任人未履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该做何解?6月3日,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月湖中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域责任人未履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该做何解?6月3日,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月湖中队对宁波市银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出了宁波市首张物业单位履职不到位的监管罚单,并于明日正式生效。

“小区绿化上放着共享单车、垃圾堆着物业也不管”“靠解放南路那个门经常有无证摊贩进入,物业也不管管,弄个门禁也好啊”……今年年初以来,以“综合执法进小区”为契机,月湖中队在走访云石小区居民中经常性听到对物业单位履职“捣糨糊”的反映和投诉。执法人员在多次小区巡查中也发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如垃圾不及时清理、绿化不及时补种、无证摊贩随意进入小区设摊扰民等。

执法队员告诉记者,物业不主动作为现象频发,多数打着“没有执法权”的旗号,将本应责任范围工作内容转交给居委会或城管处理,最终形成“破窗效应”,恶性循环,导致乱搭建、乱堆放挤占小区公共资源和有限空间,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对此,今年4月17日,月湖中队在总结以往办案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创新举措,联合街道相关部门,向云石小区物业宁波市银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发放《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和责任要求告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向其明确物业责任范围并要求进行整改。

然而在之后的巡查中,中队队员发现乱象并未得到处理。“物业单位心存侥幸,毕竟之前并未有物业履职不到位被处罚的先例,配合性并不强。”面对该情况,月湖中队对云石小区物业宁波市银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管理中明显的失职行为正式“亮剑”,以其违反《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为由立案,行政处罚人民币560元。

“处罚的目的是为了让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真真切切认识到,小区环境卫生不只是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一项约定指标,履职不到位的话也不再仅是违约行为,而是直接构成违法,需要接受相应行政处罚。”月湖中队负责人说,给物业开罚单能督促受罚物业管理单位提高思想认识,也给一些管理上存在消极怠惰现象的物业敲响警钟。

今后在加大对物业监管力度的同时,中队还将配合“综合执法进小区”,重点解决包括建筑装修垃圾乱堆放、毁绿占绿、无照经营等问题,切实提升住宅小区综合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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