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拍快报|贵阳又有2宗地成功出让 贵州花好月圆以778万元竞得

潘荣贝 4月24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传来消息,位于息烽县永靖镇梨安村的XF〔20〕015号住宅、XF〔20〕016号商业用地成功出让。贵州花好月圆置业有限公司以总价778万元竞得这两宗地,其中XF〔20〕015号地块189万元,XF〔20〕016号地块589万元。

XF(20)015号地块位于息烽县永靖镇梨安村,土地级别为县城规划区外参照商业四级地。规划用地面积 3499.55 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3499.55 平方米。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大于 1,小于等于 1.05;建筑密度小于等于 43%;建筑限高小于 18 米;绿地率大于等于 25%。停车位按 200 平方米配建 1 个车位执行。

XF(20)016号地块位于息烽县永靖镇梨安村,土地级别为县城规划区外参照商业四级地。规划用地面积 7037.9 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7037.9 平方米。地块规划用途商业用地,容积率小于等于 1.5;建筑密度小于等于 50%;建筑限高小于 18 米;绿地率大于等于 25%。停车位按 200 平方米配建 0.7 个车位执行。

以上两宗地块要求挂牌成交后 10 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付清成交价款的 50%,余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缴清。竞得人交清首期土地成交价款后 3 个月内由息烽县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中心按挂牌约定土地状况交地。竞得人取得土地后,依法自行开展项目建设活动。竞得人必须于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此外,XF(20)015号地块教育等配套须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执行(筑教发〔2017〕95 号、息烽县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落实“三同步”实施方案(试行))。且教育配套设施建设以资代建费在规划方案审批之前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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