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住宅用地分类调控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98号)等政策规定以及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市场运行状况和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住宅用地的需求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2年度本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869公顷,不低于近五年(2017—2021年)平均完成交易量(我市近五年平均产权住宅用地供应量为656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660公顷(商品住宅用地660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66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38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28公顷),其他住宅用地143公顷,详见附表。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市本级(主城六区)计划供应367公顷;江宁区计划供应192公顷;浦口区计划供应32公顷;六合区计划供应47公顷;溧水区计划供应66公顷;高淳区计划供应59公顷;江北新区计划供应106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中央规定,加强部门衔接与区政府、开发园区、平台板块和环保、文物、供电等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掌握土地上市具体需求。结合去年租赁住宅用地实施情况,本年度租赁住宅用地供应采取集中建设为主、出让地块配建为辅的供应形式;同时考虑存量房屋改建、产业园区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对应的用地供应形式。
(二)用地指标精细管控,确保完成计划
更加科学地确定混合用途比例、地下空间利用、绿地建设、配套车位等内容,在上位规划指导下,细化建筑高度、建筑风貌、建筑色彩、景观界面等方面管控要求,纳入地块规划条件,实施精细化管控。积极落实土地供应相关配套资金,有效应对市场变化,保障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
本计划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