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公告,将拟调整事项“东港区I01地块项目14#、15#楼建筑方案调整”向社会公示,并拟于于2020年9月27日上午10:00在昆明街203号7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
公告信息显示,本次拟调整为14#、15#楼。14#楼标准层层高由原批复3.9米、4.2米均调整为3.0米;总高度由原批复86.1米调整为84.6米,降低1.5米;层数由原批复21层调整为27层,楼座外轮廓不变。15#楼层数、总高度、楼座外轮廓不变,取消14#与15#楼之间裙房。总建筑规模及分项指标均不变。
项目位于中山区东港区,建设单位为大连保利东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性质为公建(办公、公寓、商业)、住宅及配套公建。
公告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告公示期满后七日内向大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企事业单位,要求听证的请在本公告公示期满后七日内向我局申请报名,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将依法作出审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