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农村客运管理暂行办法

 8月29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管理,推动“四好农村路”运输服务高质量



8月29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管理,推动“四好农村路”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方便农村群众出行,该厅近日出台了《农村客运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五章三十条,对农村客运经营管理进行了规范,包含新开行农村客运班线审批、农村客运经营有关要求、对不同地区运营方式的鼓励、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保险和车型选用、场站和候车亭牌的建设及经营、服务规范要求等。

《办法》提出,在客运量较少的区域,可以根据情况临时开行隔日班车,根据实际情况,在周末或者集会开通周末班车或者赶集班车,并提前进行有效告知。鼓励创新运营组织模式,因地制宜采取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循环运行、“区域运营+预约响应客车”等方式。鼓励和推进农村客运信息化、智能化,引导社会资金建立农村客运约车平台。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在确保安全、合法前提下开展小件快运。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市公交向乡镇及全域延伸,并享受城市公共交通扶持、优惠政策。车型选用上,应推广使用农村客运经济适用车型,原则上应当使用7座及以上的营运客车,确有困难的地区可采用5座营运客车,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本报记者 王钰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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