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闻网8月16日讯 据《呼和浩特日报》报道(记者 宋向华)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的通知》,为进一步支持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科技事业发展,确保科技创新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近日,市财政局下达2019年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2310万元。
据介绍,本次下达的资金主要扶持我市旗县区131家科技企业的131个项目,资金的下达对于我市科技创新企业的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