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公示蓬江区潮连街多宗城镇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涉及富冈、塘边、坦边等地,补偿总金额超3300万!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包括以下部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2.留用地按省留用地相关政策执行;
3.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按有关文件执行。
被征收土地具体位置、权属、面积如下:
江门潮连多宗征地有补偿
江门潮连多宗征地有补偿
地上附着物或建(构)筑物的拆迁和安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可依法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裁决,但不影响征地工作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