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目前广西已经陆续开展解决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问题,我市7月起全面开展宣传和申报统计等工作。
据了解,2019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印发了《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对解决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困难提出办法措施。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2019年6月5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的通知,全面实施自治区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
根据《意见》,北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立即印制《告知书》,进行广泛宣传,并于7月1日起以分片包干的形式,由政府辖区街道社区进行逐一电话通知。告知书明确,2019年1月21日《意见》施行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欠缴、断缴情况,带齐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身份证、相关缴费记录和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等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到主管部门)或原退役时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补缴申请,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