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898万元 惠及468户企业

4月1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简、准、快”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返还政策,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截至4月9日,全市已累计发放3批稳岗返还资金,共计2898万元,受惠企业468户,惠及职工34111人。

实施稳岗返还政策是我市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的措施之一。对受疫情影响,我市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疫情期间企业累计净利润总额≤0;疫情期间至申请时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度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对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的困难企业;申请时上一年度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无欠费;制定了在岗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的具体措施的困难企业,均可申请稳岗返还资金。

据介绍,为扩大政策的知晓度,让更多的企业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市人社局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稳岗补贴政策,并在线解答企业的相关咨询问题。为使政策尽快落地,确保稳岗返还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人社部门还加速畅通“网上申领”渠道,确保企业可以随时登录网址申报,实现了业务申报不见面、“零跑腿”。此外,市本级通过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和社保局对参保企业的参保数据筛查,实现了稳岗补贴资金直发,减少了企业的申报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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