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发布了关于2020年民航中小机场补贴资金方案的公示。
公示显示,根据民航发展基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以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民航机场生产统计数据为依据,提出2020年民航中小机场补贴方案。
2020年民航中小机场补贴资金方案中,共包含147家民航中小机场,其中云南有12家。12家拟获得的补贴总金额为13690万元。
根据该方案,大理机场、迪庆机场、腾冲机场、昭通机场、德宏机场、保山机场、普洱机场、临沧机场均拟获千万元以上补贴。其中,大理机场拟获得的补贴为1503万元,为12个机场中拟获补贴最多的民航中小机场,补贴资金最少的是澜沧机场818万元。
本次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凡对公示方案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民航局财务司提出。
★名词解释
民航发展基金
民航发展基金由原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原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合并而成,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缴中央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款专用。
据了解,为规范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民航事业发展,2012年财政部印发了《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民航发展基金使用应当遵循以收定支、统筹安排、专款专用、注重效益的原则。使用范围如下:
(一)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机场飞行区、航站区、机场围界、民航安全、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科教、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归还上述建设项目贷款,安排上述建设项目的前期费用和贷款贴息;
(二)对货运航空、支线航空、国际航线、中小型民用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进行补贴;
(三)民航节能减排,包括支持民航部门及机场、航空企业节能减排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节能设施或设备更新改造,行业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建设等;
(四)通用航空发展,包括支持通用航空企业开展应急救援、农林飞行等作业项目,通航飞行员教育培训,通航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设备更新、改造等;
(五)民航科教、信息等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和新技术应用;
(六)加强持续安全能力和适航审定能力建设;
(七)征管经费、代征手续费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支出。
财政部、民航局负责对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征收、缴纳或者截留、挤占、挪用民航发展基金,以及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责令改正,并追究法律责任。
保山机场补贴1244万元
德宏机场补贴1308万元
泸沽湖机场补贴822万元
沧源机场补贴880万元
临沧机场补贴1077万元
普洱机场补贴1159万元
大理机场补贴1503万元
迪庆机场补贴1332万元
腾冲机场补贴1313万元
澜沧机场补贴818万元
文山机场补贴921万元
昭通机场补贴13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