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辽宁日报讯 记者李越 赵铭报道 1月28日,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 禁止野生动物和活禽市场交易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通知》指出,我省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和活禽市场监管,坚决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活禽交易,各地各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一线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对本地区销售活禽和野生动物的市场监管、防控和值守,排查隐患,坚决禁止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电商平台等各类经营场所销售、屠宰活禽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还要大力宣传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活禽交易带来的后果和法律责任,进一步压实市场主办单位和经营者主体责任,同时加强健康风险提示,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依法处置群众投诉举报。

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1月22日以来,全省责令停止市场销售活禽、现场宰杀销售禽肉等禽类产品及野生动物经营主体1988个次,处理相关药械违法广告4件,处理相关价格突出问题65件。

省市场监管局派出4个明察暗访组,分别前往沈阳、抚顺、本溪、铁岭督促、协同各市局开展防控工作,其间共检查蒲河大集等各类集贸市场12个,约谈美团等平台下架野生动物相关产品。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1407人次。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市场主体的监控力度,严查违法售卖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行为,从严从快查处趁机制售伪劣产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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