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土地市场网信息显示,海南省东方市于近日以挂牌方式出让东方市西线高速八所出入口东侧地段,宗地编号为东出让2018-09号地块,该宗地总面积约13406㎡,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该宗地为零售商业/旅馆用地混合用地,其中零售商业用地占比30%),出让年限为40年。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东自然资告字[2019]20号)
东自然资告字[2019]20号 2019/5/15
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来源:中国土地市场网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该宗地引进项目产业为旅游业,投资强度应达到250万元/亩,年度产值应达到300万元/亩。
2、该宗建设用地若为社会投资项目,不强制要求使用装配式建筑建设,但鼓励其使用装配式建筑建设。
3、该宗用地不能建设产权式酒店。
4、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规定。
三、竞买事项
1、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按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存入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挂牌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申请人可于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6月14日到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三楼土地利用岗(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咨询和购取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4、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16:00(北京时间)。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6月14日17:00(北京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6、挂牌时间:2019年6月7日8:30至2019年6月18日15:30(北京时间)。
7、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8、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东方市农村农业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2、该宗地符合我市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已列入我市今年建设用地供地计划。目前该宗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的净地。
3、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挂牌佣金和公证费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4、挂牌的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9年05月20日 至 2019年06月14日 到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三楼土地利用岗(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9年05月20日 至 2019年06月14日 到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三楼土地利用岗(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14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9年06月1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东出让2018-09号 号地块:2019年06月07日08时30分 至 2019年06月18日15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