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根据山东省人社厅相关政策部署,我市执行社保缴费新基数以来,市社保中心正式启动柜台清算1月至6月多缴纳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工作已一个月。为更好地向参保企业提供清算服务,8月17日中心开通了网上清算功能,实现企业线上进行清算申报。
据了解,济南市符合清算条件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进行清算。截止8月底,我市共为参保企业清算总五险缴费金额约1.25亿元。
网上办!企业足不出户清算社保缴费
“这是我市首次进行社会保险费清算工作,为了最大程度方便参保企业经办、实现足不出户享受降费减负利好政策,我们一直积极跟进程序开发,自8月中旬开通网上清算以来,现在每天选择网上进行清算的企业越来越多了。”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据悉,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在网上最快30秒即可完成清算业务。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网站单位业务模块”?>选择“社会保险申报”?>选择“社会保险费清算”?>分别录入缴费年月、缴费基数,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更省心!网上清算功能再优化
记者了解到,由于企业社保费用分为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共同构成,因此,在完成清算后,企业经办人员还需将清算费用中个人缴费部分退还至职工本人。为了减轻企业经办人员的工作负担,中心在单位端网上申报系统(信息查询?>申报查询?>审核完成?>双击“社会保险费清算”的项目名称)开发了新的查询功能,经办人员通过打印“社保保险清算明细表”,可清楚查看职工清算情况,无需计算、制表,可准确省心依此逐一返还职工清算费用。
市社保中心特别提醒,为加快社会保险费清算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清算工作的要求,请选择清算的参保企业尽快进行申请。另外,企业也可及时关注单位端网上申报系统的通知公告栏,如有疑问可阅读《社会保险费清算单位常见问题》及《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社会保险费清算操作说明》。
正常参保企业符合清算的范围:
1.参保企业1至6月已按原缴费基数下限3510元和原缴费基数16346元至17550元之间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清算2019年1月至6月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清算)。
2.参保企业1至6月已按原缴费基数下限3510元和原缴费基数16346元至17550元之间补缴了1月至6月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申请办理清算手续。
3.企业参保职工已按死亡、转移和退休办理减员结清的,不办理清算手续。
文章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