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报销凭证领取期限延长 调整为180天

淮河晨刊记者从铁路部门了解到,目前旅客出行领取电子客票报销凭证和退票费报销凭证时间有变化,由原来的30日延长至180日,提升广大旅客出行体验。

据了解,蚌埠火车站、高铁蚌埠南站已经全面实施电子客票,两站进入“无纸化”时代,购票、检票、进站、乘车均不再向旅客提供纸质车票,身份证就是车票,持有效身份证件便可“一证通行”,极大地提升了旅客进出站效率,有效防范了丢失车票、买到假票等风险。对于因私出行的旅客来说,没有必要再去窗口排队打印报销凭证,即便是打印了报销凭证,也不能作为车票来使用。只有因公出行,需要报销的旅客才有必要至窗口、自动售票机办理。

据悉,此前,电子客票报销凭证和退票费报销凭证领取时限为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30日内(含当日),调整后优化为乘车日期之日起180日内(含当日)。其中,购买电子客票后如需报销凭证,应在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180日内(含当日),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取)票机领取报销凭证。而在12306网站、12306APP或小程序办理电子客票退票后,如需要退票费报销凭证,可在办理之日起180日内(含当日),凭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退票窗口索取。

也就是说,在乘车或退票之日起半年内,旅客都可以凭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车站窗口、自动售(取)票机领取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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