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驳虎:真是武汉病毒所出事?疫情会是这个超恐怖版本!

文/凤凰新闻客户端荣誉主笔 唐驳虎

疫情与科研最新动向

今天的最新疫情通报,三个省的监狱系统出现了大幅增加。

湖北监狱部门新增报告220例确诊病例(累计271例),山东济宁任城监狱新增200例(累计207例)、浙江衢州十里丰监狱新增27例(累计34例)。

但扣除这几处监狱之后,湖北省外社会面上新增其实只有31人,比前一天45人继续下降。 完成三天大排查的武汉市也下降到319例,湖北省其他地市92例。

与此同时分别出院766、685例。 监狱虽因人员密集群体性生活、加之防控不慎而爆发,但由于其高度封闭的特性,控制扩散还是没大问题的。

疫情结束的曙光,越来越明显了。 反而我之前就忧虑的日韩新等近邻,病例人数还在不断增长,有待进一步观察。

在病毒溯源公关上,早已预告的华南农业大学与广州动物园,终于上传了被翘首期盼的穿山甲病毒分析论文。

论文数据十分全面,有序列分析、结构预测、动物组织学和病理学,还有抗体分析。

作为从去年就开始深入研究被走私穿山甲身上病毒的学者,他们找到了更有高度亲缘性的病毒原型。 特别是关于与人体特定细胞结合的基因序列,与新冠病毒几乎完全一致,只相差1个氨基酸。

更为重要的证据是,他们还采集到了穿山甲外周血,其中包含冠状病毒抗体,可以与新冠病毒结合。 之前我就已经介绍过,血清学抗体证据是比基因测序还灵敏特质的技术。

可见华南农业大学之前宣布的99%以上,所言非虚。

病毒的来源已经是彻底搞清了。

另外,广东林科院、农科院、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的研究人员,云南大学的研究人员,也各自发表了2篇关于证实穿山甲所携冠状病毒与新冠病毒亲缘性的论文。

除此以外,各机构的医学学者,对新冠病毒与人体细胞结合的研究,继续向纵深推进。

全国的科研工作者和武汉的医护人员一样,都在一线拼命与时间赛跑。

但在网络上,各种借机造谣煽动、攻击抹黑、捣乱破坏的活动,也从未偃旗息鼓。 而是继续妄图搅动网络舆论场,实现阴谋和破坏。

境外编造的谣言,一堆人脑子都不过

疫情之下,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所由于其特殊的位置和职责,首当其冲陷入各种流言漩涡,谣言一个接一个。

海外网络还编造了这么一个颇为惊悚,看上去很像真的传言——武汉病毒所在实验中不慎造成病毒泄露,具体是一位女研究生的空气面罩呼吸管偶然脱落,被感染最终不治身亡。

研究所为掩盖真相,又秘密将其遗体送去火化,在殡仪馆成为病毒传播扩散的源头。

这传言真是有模有样得很,流传很广。 还指名道姓,说是女研究生黄某。

结果官方很快有辟谣反馈——黄同学2012年从成都西南交大保送到武汉病毒所读研,2015年毕业返回成都,在成都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工作至今,未回过武汉。

但一些无脑的网民则继续在网上鼓噪——不看见活的站出来,就是官方在造谣。

有网友说了,露了脸,你又要说是假的,要看身份证,然后又要验DNA,祖宗十八代都来一遍。 这根本就是别有用心。

之后,又有已经宣布为台湾绿营论坛宣传组、刚刚非法泄露李文亮医生遗孀信息的系列账号,在大陆社交网络上,冒名发布所谓“举报声明”。

这种境外分子的捣乱破坏活动当即被国内网络安全保卫警察识破。

不需要生物学知识,用基本常识逻辑就能辨识谣言

我就想问,你知道武汉有多大吗? 你查过武汉病毒所究竟在哪里嘛?

由于地理和历史的原因,武汉被长江和汉江分为武汉三镇——武昌、汉口、汉阳。

武昌集中了大部分文化教育资源,汉口是商埠、租界。

武汉病毒所与武汉大学有渊源,就位于武大边上。 附近还有水果湖等重要政府机关,以及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解放军中部战区总医院等大医院。

但武汉病毒所和中科院系统在武汉的岩土力学研究所等挤在一个大院里,只有一栋大楼。

近年来又在南部江夏区新建了一个郑店园区,被热炒的P4实验室就位于这里,正式名称就叫做“郑店实验室”。

武汉病毒所(郑店园区)总平面图 如果按海外网络有板有眼的传言,女研究生被感染了,这又不是血滴子当场毙命,我们也都知道这会是被感染成重度肺炎,然后自然是要送去武昌这边或者光谷那边的大医院救治啊。

这里才会是第一传染扩散现场。

武汉病毒所(郑店园区)卫星图,实验室园区拥有占地200亩的三级严密安防 再按网络传言,救治失败,被不声张地送去殡仪馆,那不是武昌殡仪馆就是江夏殡仪馆。

殡仪馆接收遗体都是按区划片,对接接收的。

好,按传言想象的实验室泄露、研究生不慎被感染,研究所一声不吭,任由发展。

那病毒在社会上的第一传播,必然先是在江夏区、武昌区爆发啊,第一批被传染的都是武昌这边大医院的病人、武昌这边各大院校的学生。

怎么会直线距离十几、二十几公里,隔着长江和城市,身处汉口区繁华中心的华南海鲜市场成了第一爆点?

如果真是由武昌、江夏这边的病毒所起源,等华南海鲜市场出现了几十个直接相关、间接相关的病例才被医院发现(? ),武昌这边早就爆掉了。

然后,这个寒假,我们在湖北省外各地听到上报的病例,那都不会是商贩、返乡农民工了,全都会是武汉大学返乡学生某某……华中科技大学返乡学生某某……武汉理工大学返乡学生某某……中国地质大学返乡学生某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返乡学生某某……中南民族大学返乡学生某某……华中师范大学返乡学生某某……华中农业大学返乡学生某某……(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或者根本就没等到这一天,武汉早就封城了,各大学取消期末考试,上百万大学生一律转为隔离救治,那可太恐怖了。

但在现实中,这都没有发生。

这就是传说中的P4实验室真容

偷卖实验动物——想问下,够油钱吗?

至于后勤工作人员把实验动物尸体偷偷卖到几十公里外的海鲜市场挣钱——你信吗? 前一段被判刑的中国农业大学李宁院士,其中一项罪名的确是其团队自行处理实验淘汰动物,卖得1017万元。

但农业大学李宁院士做的是克隆猪、牛、马、羊这些大动物的生殖、繁育实验,所以才有出售的条件,有人愿意收购,而且批量也够大、货值也够高。 P4病毒实验室,仅仅是在外部走廊参观,都需要经过国家安全审批。

进入更是要通过10来道厚重的金属互锁密闭门——关严上一扇,才能开启下一扇。

防止病原感染工作人员,以及扩散到环境中去,是建立实验室的主要宗旨。

为提高安全性,污水处理设备、充气式气密门、空调系统、风管、维护结构、密封元件、地板都全套引进法国里昂的让·梅里厄P4实验室技术、装备、设计。

P4实验室的四层楼,只有二楼一小部分是实验室。

上下都是空气、液体进出处理设备 实验室看上起大楼庞大,实际上真正的核心试验区只有300平米,完全是一个不锈钢密闭的舱室,其余的全是隔离、安全、消毒、环控设施。

空气经过两层超滤。 液体则要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高温灭菌处理后无害化排放,以保证彻底杀灭病原。

这种封闭隔离、高等级病毒实验室里的实验动物遗体,研究人员早就在防护条件下自己处理了,有专门的无害化处理设备。

放出去、带出去——先问问不怕自己无防护被传染吗?

实验动物遗体,必须通过高压灭菌锅做高温灭菌灭毒之后,再打包装袋密封,运到配套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公司做无害化焚烧处理。

运输过程由专车托运,全程保持监控。 这还能有传说中的贪婪的后勤大妈大叔进来捡破烂?

其实,最关键的我就想问,先别说可不可能,实验动物正常是小白鼠,复杂高等的是猴子,都没几两肉。 一两筐小白鼠,怎么卖? 能卖几毛钱啊? 够得上从武昌过江运到汉口的油钱吗?

可见某些人试图捏造谣言、扰乱科研与疫情防治秩序,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了。 必须依法予以打击。

我不是针对谁,我是想说——执迷不悟相信这种谣言的人都是垃圾。

这一段是普法时间

作为紧密联系的现代社会,对于事关重大、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公民当然有监督、检举的权利与义务。但是不得以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监督、检举、揭发,必须是基于确凿的事实,或者至少是持有充分的证据、基于明显的线索,达到了合理怀疑的程度。 不能凭空捏造出“莫须有”的臆断,就能跳出来指控,否则就是造谣、诬告、诽谤、污蔑,要为自己的言行承担责任。

鉴于不少人法律意识极端淡薄,特别摘录了相关法律条文,以供学习参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2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第五条: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293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病毒是怎样被发现的

那么,疫情究竟是如何起源的? 排除谣言的干扰,我们才能一步步还原事实真相。

距离华南海鲜市场最近的两座大型综合医院,一所是李文亮医生生前工作的武汉市中心医院,另一所就是张继先医生工作的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又名新华医院)。

这两所医院也成为疫情初期传染最严重、病人最多的地方。

2019年12月26日上午,呼吸内科主任张继先在专家门诊时,接诊了附近小区的老两口。

两位老人因发烧、咳嗽就医,拍出来的胸部CT片,却与其他病毒性肺炎不同。

张继先让老两口叫来其儿子做检查,儿子没有任何症状,但CT显示肺上也有特殊表现。

同日,还有一位华南海鲜市场商户,存在同样的发烧、咳嗽和肺部表现。

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华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张继先 张继先凭着对传染病疫情的高度敏感,给这些病人做了多项流感相关检查,结果全部呈阴性,从而排除了流感。

27日,她及时把四人的情况向医院领导汇报,医院转而上报江汉区疾控中心。

28日、29日,门诊又陆续收治3位来自华南海鲜市场的病人。

前后7个病人症状和肺部表现一致。

张继先立即又向医院报告。 医院召开多部门会诊,对7个病例逐一讨论,29日再次向上级报告。 当天晚上,7名病人被安排转移到武汉市金银潭医院(专业传染病医院)。

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右为近照)

与此同时,在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医生也发现,在12月18日,华南海鲜市场一位65岁的老送货员来看急诊。

在五天前,他已出现发热症状,体温高达 39.1 ℃,但无鼻塞、流涕、咳嗽等症状。 吃药几天没有好转。

27日,艾芬又接诊了第二例此类病人,这是一名 40 多岁的年轻人,在诊所治疗了一周多,高烧不退,肺部感染严重。

28日,急诊科又一连接诊了 4 例和华南海鲜市场有关的发热病人。

29日,与新华医院同一天,市中心医院的急诊科也上报了向医院公共卫生科与江汉区疾控中心。 江汉区疾控中心回复说,新华医院与红十字会医院也已接到类似病例并报告。

这份报告拍照后,在院内交流群被眼科李文亮医生看到,并被再次转发

12月30日,第二例病人的送检的结果出来,用当时具备的SARS检测盒测试显示,该男子检测符合SARS阳性!

这份震惊的监测结果,艾芬立刻再次向医院公共卫生科和院感部门报告。

30日,武汉市卫健委向全市各大医院发函征询有没有类似病情的病例。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及时追踪统计救治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这则通知被人转发到网上,于是拉开了疫情的帷幕。

2月20日,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向最先报告疫情的17位医护人员各授予1万元“特别贡献支持”奖。

多位坚守一线的医生,在病例开始以个位数发生的时候,便已尽职尽责、及时迅速的报告了疾控系统,至于为何未能转化为对公众的有效警报,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事实最开始的过程就是这样。

那么,究竟谁是很多人关注的“零号病人”呢? 疫情系列的第二大章节——追根溯源,也才刚刚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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